假设你为了卖房,把事情托付给了房产中介。房主想多卖一分是一分,但对中介来说,就算把价格再抬高一点,到手的佣金也不会增加多少。因此,与其再等几周卖个高价,不如以合适的价格尽快成交,这对中介反而可能更划算。
像这样,托付工作的人与接受托付的人利益不一致而产生的冲突,被称为“委托-代理问题(Principal-Agent Problem)”。股东与经营者、公司与员工、国民与政治人物,只要是把事情托付给别人的关系,到处都会出现这一问题,它也被简称为代理问题。
本文将依次介绍委托-代理问题的含义和产生原因、它在企业中的表现、这一问题带来的成本,以及把双方利益引向同一方向的方法。
托付者与受托者之间的错位:委托-代理问题的原理与对策
托付的那一刻就产生的缝隙

当一个人把事情托付给另一个人、请对方代替自己去做时,就形成了委托-代理关系。
- 委托人(Principal):托付工作,并因结果而获益或受损的一方。
- 代理人(Agent):代替委托人实际作出判断和采取行动的一方。
- 代理问题(Agency Problem):代理人把自身利益置于委托人利益之上而引发的冲突。
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两个。第一,双方想要的东西不同。第二,委托人无法完全了解代理人在做什么、做得有多卖力。这被称为信息不对称(Information Asymmetry)。如果双方想要的东西相同,或者所有行为都一目了然,代理问题就几乎不会出现。
这一思想在20世纪70年代成为经济学的一种理论。据说,美国经济学家斯蒂芬·罗斯(Stephen Ross)曾用替不了解其口味的人挑选冰淇淋口味来比喻这种难处。意思是,替别人做事时,无论多么尽心尽力,对方的真实想法与自己的判断之间都难免存在缝隙。
没有主人掌舵的公司的烦恼

这一问题表现得最明显的地方是股份公司。公司的主人是股东,但真正经营公司的人是经营者。
(1)由来已久的担忧
被誉为经济学之父的亚当·斯密(Adam Smith)在1776年的《国富论》中指出,股份公司的经营者管理的不是自己的钱而是别人的钱,因此很难指望他们像管理自己的钱那样小心谨慎。
(2)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
1932年,美国法学家阿道夫·伯利(Adolf Berle)和经济学家加德纳·米恩斯(Gardiner Means)分析指出,随着大企业的股票分散到无数人手中,拥有公司的人与经营公司的人已经分离开来。
(3)经营者的另一套算盘
比起公司的利润,经营者可能更在意自己的职位、名声或扩大公司规模。豪华的办公室和盲目的并购常被列为这样的例子。公司做大后,经营者的影响力和薪酬也容易随之增长,因此即使是给股东带来的利润很少的业务,他们也可能选择扩张规模。
错位付出的代价

1976年,美国经济学家迈克尔·詹森(Michael Jensen)和威廉·梅克林(William Meckling)发表了一篇将这一问题理论化的论文。它被认为是当今代理理论中被引用最多的研究。他们把代理问题造成的损失称为代理成本(Agency Cost),并将其分为三类。
(1)监督成本
委托人为监督代理人而花费的钱。外部审计和董事会的运作都属于这一类。
(2)担保成本
代理人为证明自己值得信赖而花费的钱。详尽地公开业绩报告就是一个例子。
(3)剩余损失
即使做足了监督和担保,最终仍然留下的损失。这是代理人的判断与委托人亲自决策时不同而产生的差额。
事实上,美国的一项研究发现,房产中介出售自己的房子时,售价比客户的房子高出约3.7%。这意味着轮到自己的事时,他们会等得更久,去寻找更好的价格。
让双方朝同一方向看的方法

要完全消除代理问题很难,但有多种方法可以让代理人与委托人朝同一个方向看。
(1)把业绩与报酬挂钩
通过销售佣金、绩效奖金、股票期权(Stock Option)等方式,让结果越好代理人的份额也越大,双方的利益就会更加接近。
(2)设置监督机制
外部董事、外部审计和透明的信息披露,能让委托人看到代理人的行为,从而缩小信息差距。
(3)过度激励的陷阱
如果只把报酬与某一个数字挂钩,代理人就只会追逐这个数字。这就是为什么执着于短期业绩会损害公司的未来。因此,人们也会同时参考多项指标,并把报酬分几年发放。
研究在这种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何种合同最优的奥利弗·哈特(Oliver Hart)和本特·霍尔姆斯特伦(Bengt Holmström)获得了201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。
委托-代理问题揭示了我们信任他人、托付工作的那一刻自然产生的缝隙。这并不是因为代理人是坏人,而是因为双方想要的东西和能看到的东西各不相同。
托付工作时,与其只相信对方的善意,不如为双方利益指向同一处铺好道路,这才是打造健康组织与信任的经营第一步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