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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记忆到创造的思维阶梯:布鲁姆分类法(Bloom)

你大概在课程大纲或教科书开头见过“学完本单元后,学生能够说明~”这样的句子。为什么不写“知道”或“理解”,而偏要写成“能够说明”“能够比较”这样的行为呢?其根源在于一个把学习分层次加以整理的框架,那就是“布鲁姆教育目标分类法(Bloom’s Taxonomy)”。

简单来说,布鲁姆教育目标分类法是指“把课堂想要培养的思维能力从简单层次到困难层次依次整理的框架”。美国教育心理学家本杰明·布鲁姆(Benjamin Bloom)与同事们一起,于1956年以《教育目标分类学:认知领域》一书出版了这一框架。它起源于这样一种考虑:各大学出考题时标准各不相同,因此需要一种共同的语言。

本文将从布鲁姆教育目标分类法是什么讲起,依次整理最初提出的六个层次、2001年修订的新版本,以及在教学和学习中的运用方法。


布鲁姆教育目标分类法:衡量思维深度的阶梯

什么是布鲁姆教育目标分类法?

布鲁姆和同事们把学校想要培养的能力大致分为三个领域,并从其中用头脑思考的领域开始制定了详细的层次。

  • 认知领域(Cognitive Domain):涉及记忆、理解、判断等思考能力。
  • 情感领域(Affective Domain):涉及兴趣、态度、价值观等与内心相关的能力。1964年由戴维·克拉斯沃尔(David Krathwohl)等人另行整理。
  • 动作技能领域(Psychomotor Domain):涉及演奏乐器、操作实验器材等运用身体的能力。20世纪70年代初由其他学者制定了层次。

人们通常说的“布鲁姆分类法”,指的就是其中认知领域的层次。由于它蕴含着“必须先站稳下面的层次,才能登上上面的层次”这一想法,常被比作梯子或台阶。

如今常见的金字塔图并不是布鲁姆书中的内容,而是后来其他人为了便于理解而画的。布鲁姆本人只是把这些层次描述为依次叠加的累积结构,并没有强调越往上越窄的形状。


最初的六个层次

1956年版把认知领域分为六个层次,每个层次都用名词命名。

(1)打基础的层次
最底层是回忆事实或术语的知识(Knowledge)。其上的领会(Comprehension)是用自己的话重新说明所学内容的层次,运用(Application)则是把学到的原理用于新情境的层次。

(2)深入思考的层次
分析(Analysis)是把内容拆分成部分并考察彼此关系的层次。综合(Synthesis)是把多个要素组合成新的整体的层次,最顶端的评价(Evaluation)则是设定标准、判断价值的层次。

(3)从提问看差异
即使读同一本小说,“主人公叫什么名字?”问的是知识,而“主人公的选择是对的吗?”问的是评价。了解这些层次,就能估量自己提出的问题处在什么深度。

当时,把这六个层次中的前三个称为低阶思维、后三个称为高阶思维的说法也一同流传开来。“学校考试过于偏重死记硬背”的反思,正是从这种区分中获得了力量。


2001年修订版的变化

这一框架被广泛使用了45年,2001年由布鲁姆的学生洛林·安德森(Lorin Anderson)与克拉斯沃尔等人共同修订后重新出版。

[变化1] 从名词到动词
  • 记忆(Remember)·理解(Understand)·应用(Apply):把层次名称改成了表示学生实际行为的动词。
  • 分析(Analyze)·评价(Evaluate)·创造(Create):把综合改为创造,并将其放在评价之上的最顶端。
[变化2] 单独划分知识的类型
  • 知识维度(Knowledge Dimension):把知识分为事实性知识、概念性知识、程序性知识和元认知知识四类,让人同时考虑学的是“什么”。

像这样把思维过程与知识类型纵横交织起来,就能更准确地找出一堂课的目标落在表格的哪一格。例如,“按顺序说明光合作用的过程”落在理解概念性知识的格子里,“亲自设计种植植物的实验”则落在创造程序性知识的格子里。


在教学和学习中的运用方法

布鲁姆分类法不只是教师的工具,对自主学习的人来说也是一张有用的地图。运用时,最好记住以下几点。

  • 用行为写目标(Action Verbs):不用“知道”,而是用“列举”“比较”“设计”等可以检验的动词来写目标。
  • 让目标与评价一致(Alignment):如果教的是分析,考试也应该设计成考查分析,而不是单纯的记忆。
  • 拓展提问的深度(Questioning):不要停留在确认事实的问题上,而要扩展到询问理由、判断和新想法的问题。
  • 不拘泥于顺序(Flexibility):也要记住这样的批评:在真实的学习中,各层次并不是严格按顺序出现,而是相互往返、共同成长的。

不止于背诵,而是去理解、去尝试、去推敲、去创造新的东西,这就是深度学习的第一步。